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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二十五批(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250042)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

发布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时间 2018-07-06 16:47: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10-0403-2018-13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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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

第二十五批(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250042)

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

 

上饶市政府督查室:

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二十五批(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250042的信访案件已于2018626收悉。德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上饶市德兴市德兴铜矿,距离大山林场不到一公里,四号尾矿水库污水未经处理排放,污染严重。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二十五批(受理编号:D360000201806250042),由德兴市委、市政府承办,626日收到,71日前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上饶市德兴市德兴铜矿,距离大山林场不到一公里,四号尾矿水库污水未经处理排放,污染严重。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德兴铜矿(以下简称“德兴铜矿”)位于德兴市泗洲镇,目前在职职工约8千人。德兴铜矿于1958年建矿,是我国目前最大的有色金属采选联合企业,包括铜厂和富家坞两大矿区及大山和泗洲两个选矿厂,拥有特大斑岩型铜矿床,矿山日采选综合生产能力由建矿初期的2500吨发展到目前的13万吨规模。主要产品有铜精矿、硫精矿、阴极铜等,年产铜精矿约55万吨(含铜15.8万吨、黄金4.5吨、白银30吨),铜精矿品位25%以上,铜综合回收率平均在86%以上。该企业的采矿工艺方式为露天开采,经过穿孔采剥、爆破、铲装后的原矿运输至选矿厂进行碎矿、磨矿和浮选,形成铜、硫精矿。

德兴铜矿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于1988225日通过江西省环保局批复(赣环[88]10号),1997712日通过国家环保局验收(环监验[1997]015号)。德兴铜矿扩大采选生产规模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于2008527日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复(环审[2008]140号),2015512日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环验[2015]112号)。

五、调查核实情况

626,收到督办函后,德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德兴市环保局、大茅山集团公司会同德兴铜矿对该信访件反映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大茅山铁罗山实业公司大山林场毗邻德兴铜矿大山选矿厂和四号尾矿库,前身为西源林场。上世纪80年代,德兴铜矿因建设四号尾矿库,对西源林场的土地及房屋进行了全部征用。根据当时的林业生产管理发展需要,德兴铜矿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同意在大山设立林场,并将已征用的林地继续由林场进行管护。至此,西源林场更名大山林场 ,同时,原西源林场的拆迁户一并安置在此。大山林场居民点总人口为80人,目前常住户5户(寿国良、王根贵、寿金伟、江德大、邵生贵),其他人员均居住生活在其他地区。

德兴铜矿大山选矿厂成立于1988111日,按照“一次设计,一次开建,分期投产”的思路进行建设,设计规模为6万吨/日。2002年实现了6万吨/日达产达标,2005年形成了6.2万吨/日生产能力,2010年大山选矿厂3万吨/日扩建项目完成,形成9.2万吨/日生产能力。大山选矿厂污染防治情况主要如下:(1)废水与废渣:大山选矿选矿厂产生的废水与废渣的主要来源是选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尾矿通过尾矿明渠自流(全线长5公里)至4号尾砂坝坝前进行堆筑。

大山选矿厂选矿生产采用的选矿药剂有调整剂如石灰和CTP、起泡剂BK204、捕收剂如丁基黄药和AP,选矿药剂石灰、CTPBK204、丁基黄药、AP的用量分别为2300 g/t(矿)30 g/t(矿)10 g/t(矿)52 g/t(矿)12 g/t(矿)。大山选矿厂生产采用的药剂为常规选矿药剂,该项目于2015512日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

4号尾矿库是德兴铜矿三期工程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位于大山选矿厂以北的西源大沟内。由北京有色设计研究院设计,于19912月投入生产,采用中线法堆坝。设计总库容为8.35亿立方米,有效库容为7.7亿立方米,最终坝体标高280米,防洪高度为3.50米。初期坝为粘土斜墙堆石坝,坝顶标高110米,坝基地面标高72米,汇水面积为14.3平方公里,设计内坡比12.5,外坡比1:3.0

4号尾矿库排洪口(属国控污染源监测点)设有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该在线监测系统是江西省第一批安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江西省环保厅组织统一招标,20108月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建设,并通过江西省环保厅组织的验收。监测因子包括流量、pHCODNH3-N。长期在线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全部达到《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

大山选矿厂选矿产生的尾矿通过明渠(巷道)自流到4号尾矿库东分级站,经二级旋流分级,粗尾砂用于堆坝,溢流存放于4号尾矿库内,澄清水回用于选矿生产。途中往大山林场场部周边流过,离职住房50米左右,会散发出一定异味。

针对这种情况,德兴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321日至49日分别对德兴铜矿大山选矿厂的噪声、车间排口生产废水、4号尾矿库排口废水及大山林场周边环境空气中的TSP、硫化氢进行了布点采样监测,由监测结果显示:1、噪声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60dBA)、夜间50dBA),均达标。2、车间排口生产废水、4号尾矿库排口参照《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表2中排放限值均达标。3TSP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中二级标准:0.3mg/m3,均达标。4、硫化氢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0.01mg/m3,均达标。

六、存在问题

七、处理整改情况

德兴市环保部门将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八、问题解决情况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按要求近期将在德兴市政府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dxs.gov.cn/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1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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