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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工信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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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生成时间 2018-07-09 09: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00-410-2018-207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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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工信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0号)要求,制定了《2018年江西省工信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工信委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2018年江西省工信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0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解读。聚焦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有关处室制定政策规定之后,必须作出政策解读,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等。相关政策规定及解读内容七个工作日内在委门户网站公布,或交由办公室联系有关媒体发布(各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处室负责落实)。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及时报送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并在“信用中国(江西)”网站上公开(节能处、电子政务处、无管处、无线电督查处、石化处、冶金处、有色处、轻工处、散办、省黄金局、其他相关投资审批业务处室分别落实)。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14号),综合利用委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各环节,并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充分利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江西”等网站,做好项目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分别负责落实)。

  三、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继续做好省工信委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我委承办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相关处室、委信息中心分别负责落实)。

  四、积极回应热点政务舆情。密切掌握社会舆论关注的工信热点话题,及时有效组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对重要信息持续滚动发布,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现象。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原则上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办公室负责落实)。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进一步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推动全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办公室、委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六、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委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大力推进委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委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办公室、委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七、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负责落实)。

  八、及时调整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梳理我委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职责任务变化,及时更新调整我委主动公开目录并对外发布,目录编制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办公室、委信息中心,各关处室负责落实)。

  九、注重公民隐私信息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前要确定专人依法依规严格审查,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公开(办公室、委信息中心,各有关处室负责落实)。

  十、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全委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组织机关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全委干部职工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办公室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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