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信息公开法规 ┊信息公开年报 ┊信息公开指南 ┊依申请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动态?>>?政务动态

关于转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
市安监局 生成时间 2018-06-20 08:58: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260-0401-2018-187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
?

饶安发〔2018〕21号


关于转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安〔2018〕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控和消除事故风险,遏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政府部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现实需要。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各专业委员会督促推进全市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研究制定具体的推进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本地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基础,全员全过程参与标准化建设,建立并保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生产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安全投入、人员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应急救援到位,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

四、落实激励引导措施。各地要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审批用地、银行信贷、责任险费率等方面,制订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政策措施,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措施相结合,鼓励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严格规范评审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依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严格遵循《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精神。要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和安全生产状况,分类指导、区别对待,要把重大危险源和较大危险因素的辨识管控作为重点,贯穿标准化建设各环节,提升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上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创建和评审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 按要求认真抓好小微工矿商贸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和评审工作。通过标准化创建消除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利等行业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和评审工作由各行业协会负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标准化评审工作要求和流程,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咨询和评审捆绑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各评审机构要规范评审人员管理和评审质量控制,加强行业自律,积极为企业搞好服务,合理收取费用,切实提高评审效率。


附件: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安〔2018〕14号)

饶安发〔2018〕21号 附件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上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64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
?
版权所有:中共德兴市委、德兴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德兴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