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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单位
市公路分局 生成时间 2018-03-05 10:41: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171-0203-2018-03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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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机关各股室、养护管理所、各道班: 

现将《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29号)关于印发《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赣交管养字〔2018〕4 号要求和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围绕完善优化公路基础设施、实施公路绿色生态提升工程、消除脏乱差现象、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等整治工作内容,形成高效务实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工作责任体系、工作运行机制、工作落实规范、考核评价标准,努力实现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八个无”和公路通行秩序安全、便捷、有序的工作目标,营造“畅安舒美、高效绿色”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分局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桂林,副组长:王剑、高国政,成员:高光美、林春雷、郭德现、雷三水、祝红福、齐全福、周文英,办公室设在路政大队,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进行日常工作推进、协调、指导、督查等工作,主要负责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根据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按照实施情况及时汇报工作内容,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排除遇到的困难。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单位。

(二)、建立多方联动配合机制。在德兴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交通、公路、公安交管部门为主体,积极争取当地住建、环保、卫计、国土、林业等部门和公路沿线乡镇、村的支持配合,迅速建立联动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联动配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动员,全面启动整治工作立即组织,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快速启动整治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压实责任,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对照省政府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将各项整治内容落实到部门、到具体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程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应全面压实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对排查出的问题清单要督办整改、整治后核验销账,确保排查、整治“双到位”。

(三)、路地配合,全面落实整治任务要与公路沿线乡镇政府保持密切沟通,经常性汇报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涉及依法取缔占道晒粮、拆除和清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消除公路用地范围外“脏乱差”现象等与沿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应积极争取沿线党委政府大力支持。

五、整治范围及目标

整治范围为全市普通国省道公路以及所属连接线等基础设施、公路用地范围、建筑控制区以及普通国省道公路上行车的可视范围。

(一)各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配合单位

1. 重点工作:在重要路段设置联合流动执法点,进一步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根据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技术等级、桥梁状况评定等级,在重点区域、重要路段、危桥路段设置明显的限行、禁行、限速标志,制定具体的限载限行措施,减少普通公路通行安全风险。

2. 违章搭建(堆积物):组织对违法搭建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进行排查清理、拆除。

3. 非公路标志:组织对本区域非公路标志排查清理。

4. 违法设置平交道口:对违法设置平交道口进行排查清理。

5. 违法占道:清理整顿占道为市、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占道违法行为。

6. 违法设置管(杆)线:摸排公路沿线各类平行、交叉、上跨、下穿、下埋管线电缆等设置情况。

7. 侵占公路用地种植物、倾倒垃圾的:集中整治。

8. 路面治理:查处各类路面“抛、撒、滴、漏”违法行为。

9. 桥梁保护:对桥梁上下游采石、矿山、采砂等企业进行监管,排查安全隐患。

10. 路面治超:进一步加大路面治超查处力度,在重点路段、重要节点加大流动治超;坚决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内容和标准

1.公路基础设施整治

进一步完善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边坡、路肩、管涵、排水等设施。

1.1路基。

1)路基稳定坚实,无缺口、冲沟,边缘整齐平顺,排水系统完善,排水设施齐全、完好。

2)公路全线路堤稳定、无侧滑、无沉陷和不均匀沉降,与桥涵连接处无明显“跳车”。对高边坡应进行有效防护,路堑边坡坡面平整、无冲沟,无落石、崩塌,边坡整体稳定,无滑坡,防护工程完善。

3)涵洞铺砌、翼墙、护坡等应完整,涵体侧墙及拱顶无开裂、变形,涵洞上下游排水顺畅,洞口清洁,无杂物堆积,洞内无淤塞。

1.2路面。

公路路面应常年保持路面整洁、无积水,加强路况巡查,及时发现并处治路面裂缝、坑槽、沉陷、错台等病害。路面局部病害修复应平整、美观,与原路面接合的界面应顺直、耐久。

1.3排水系统。

边沟要保持畅通无淤塞,穿越城区与村镇路段边沟宜改造为暗埋式或盖板式边沟;对一般路段过大、过深边沟可增设盖板或安全护栏。

1.4桥梁、隧道。

1)桥梁外观整洁,桥面铺装平整、排水顺畅,伸缩缝完好、清洁。中桥以上设置桥梁信息牌。

2)隧道洞口边坡无落石、积水、积雪等,洞门结构无开裂、倾斜、沉陷、错台等病害,衬砌完整无明显开裂和剥落。隧道路面平整,排水系统良好,标志标线清晰。按照现行规范要求,隧道内应完善通风、照明、监控等机电设施,并保证机电设施功能良好、运转正常。

3)四类桥梁、隧道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五类桥梁、隧道封闭交通,并及时制定改造计划。

1.5交通安全设施

1)在高边坡、急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2)路面标线清晰、标志牌版面内容准确规范,反光效果良好。

3)合理渠化平交道口,设置必要的道口警示柱。

2.公路路面环境整治

进一步加强路政养护联合巡查,公路路面应常年保持路面整洁、无积水,加强路况巡查,及时发现并处治路面裂缝、坑槽、沉陷、错台等病害。路面局部病害修复应平整、美观,与原路面接合的界面应顺直、耐久。

加大对公路路面及公路用地范围公路环境治理力度,对摆摊设点、占道为市、乱搭乱建、打谷晒粮、路边停车加水等涉路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取缔。对路面行驶车辆抛、撒、滴、漏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3.公路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3.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沿线标志、标线、里程碑、百米桩、护栏、轮廓标等应符合规范设置要求。

3.2全面清理规范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非公路标志、公益性广告,严格规范公益类广告许可审批手续,对转变性质、别作他用、版面更换的非公路标志,坚决予以拆除。

3.3对超车视距内路肩上种植的高大乔木应更换为灌木、花草等,对其他遮挡视线的树木应及时进行修剪。

3.4特别注意对施工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及相关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养护(施工)安全作业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实施。

4.交叉路口整治

4.1对平交道口应遵循分级处置原则,平交道口的处置要做到标志齐全、渠化合理、设施完善,保证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交叉口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根据需要可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灯、指路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

4.2不符合技术性及安全性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平交道口,予以拆除。 

5.公路绿化景观整治

公路绿化要坚持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合理布局公路两侧行道树,显露公路沿线的自然景观。

6.过乡镇村庄路段整治

6.1公路过乡镇、过村庄路段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划和管理要求,综合治理公路两侧新建集贸市场、厂矿企业、学校、开发区、住宅等,做到路宅分离、建设规范。

6.2加大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力度,进行必要的亮化、绿化和美化。对废弃建筑物、破旧建筑物要尽量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做好遮挡、清洁、粉刷工作。

6.3结合道路升级改造及大中修工程,统一规划镇村段的排水设施,满足公路和市政排水需要。过乡镇、村庄路段原则上应取消明沟式排水设施,逐步改为暗沟连通镇村外自然排水体系,由地方政府实施镇村段排水设施改造并负责日常养护。

7.公路建筑控制区整治

7.1对各等级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对“四违”现象坚决予以查处,对未办理审批许可手续的、妨碍正常行驶视距、存在安全隐患的、有碍观瞻的,坚决予以拆除。

7.2查处和清理公路两侧、桥梁上下游、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等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采矿、采石、取土、采砂以及其他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作业行为。

7.3全面清理规范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非公路标志、公益性广告,严格规范公益类广告许可审批手续,对转变性质、别作他用、版面更换的非公路标志,坚决予以拆除。

7.4规范公路沿线各类加水站(点)、修理厂、饭店、服务区、加油站等设置,确有必要的,需合理规划、规范审批许可手续。

8.公路可视范围内整治

8.1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废弃建筑物、破旧建筑物应尽量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做好遮挡、清洁、粉刷等美化工作.

8.2可视范围内的街道应加大景观环境整治力度,进行必要的亮化、绿化和美化。

8.3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乱贴乱画、乱挂乱吊和破旧牌匾进行清理,结合地方文化特色规范各类指示牌、标志牌、广告牌等,达到可视范围内整洁、大方、美观、和谐的效果。

9.公路通行秩序整治

9.1加强国省道通行秩序管理,进一步强化国省道重点时段、路段路面巡逻管控,加大各类交通安全违法查处力度,有效遏制交通死亡事故发生,规范路面通行秩序。

9.2全面排查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确定现行荷载标准,在合适地点设置荷载标准标识牌和通行指示牌。

9.3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坚持以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流动治超,利用移动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建设货车超限超载动态自动监测系统,努力提升科技治超水平。

9.4根据道路等级和行车安全要求,分车型设定相应行驶限速标准。

9.5在合适地点设置客货运车辆行驶速度标识牌,在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增设电子监控、非现场执法等设备,大力整治客货运车辆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整治时间与步骤

整治时间自 2017 年12 月开始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结束,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12月)做好辖区内国、省道公路沿线穿镇、村路段“占道为市、摆摊设点、违章搭建”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并分类登记造册。并争取在沿线相关乡,镇政府等部门支持配合下,做好所属辖区内摆摊人员及违章搭建户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一是全面开展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有存在占道经营、堆物作业、乱搭乱建违法行为的路段全面开展整治。整治行动中,要在辖区乡镇(村)配合下提前对摊贩进行通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清理。不听劝阻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整治取缔。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要联合当地乡镇城管、交警等予以协作配合,集中力量对存在严重占道为市、摆摊设点、乱搭乱建违法行为重点穿镇、村路段进行联合集中整治,形成严控、严管、严罚的管理态势。同时,要做好执法现场的各类安全防范和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依法打击处理妨碍执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出现交通拥堵等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12月)。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联动,公路沿线百姓积极参与的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

上饶市公路管理局德兴分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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